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人身保险第四套生命表,2026年元旦起实施
保险产品定价更精准,生命表迭代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5)〉发布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人身保险业科学规范使用第四套生命表。
这一新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废止2016年发布的第三套生命表相关规定。
生命表是保险产品定价、准备金评估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工具,它基于被保险人历史保单数据编制而成,提供分业务、分年龄、分性别的死亡率,反映保险人群的生存和死亡概率分布规律。
01 生命表演变:从第一套到第四套
我国人身保险业生命表的编制历程体现了行业发展的科学化与精细化。
1996年,我国第一套生命表发布,填补了国内保险业在这一领域的空白。
之后,为及时反映我国人口结构和死亡率变化趋势,人身保险业大约每10年编制完善一次生命表。
2005年和2016年,行业分别发布了第二套和第三套生命表。
2025年,精算师协会编制了第四套生命表,此次编制采集了行业近10年全量保单数据,数据样本量位居全球保险市场第一。
经过多轮测算论证,第四套生命表能够客观科学反映行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保险人群生存和死亡概率,数据成熟可靠。
02 第四套生命表构成:四类表精准反映不同风险
第四套生命表包括四大类别,细分保险人群风险特征,为精准定价提供基础。
养老类业务表:适用于两全保险、年金保险等以生存保障责任为主的产品
非养老类业务一表:适用于健康保险、定期寿险以及以死亡保障责任为主的终身寿险
非养老类业务二表:适用于部分两全保险、年金保险和终身寿险
单一生命体表:反映被保险人个体死亡发生率经验,助力保险公司细化客群分类
中国精算师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晓蕾表示,单一生命体表是首次编制,切实反映保险人群个体生命规律,全球第一的样本量支持分人群、分地域、分死因等多维度分析。
03 通知内容:五大方面规范生命表使用
《通知》共九条,主要内容涵盖五大方面,全面规范生命表在保险业务各环节的应用。
产品费率厘定
要求保险公司根据产品的责任特征,按照审慎性原则确定死亡发生率。
保险公司在厘定产品费率时,应当结合第四套生命表和自身经验数据。
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
要求保险公司按照精算规定评估法定责任准备金的最低标准时,审慎判断产品主要责任,选择适用的发生率表类型。
评估法定责任准备金最低标准时,死亡发生率应当采用第四套生命表。
分红保险红利分配
要求保险公司确保红利计算的公平性,保护保单持有人合法权益。
使用法定责任准备金计算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盈余和红利时,应当以第四套生命表为基础。
强化保险公司主体责任
要求保险公司切实发挥精算在风险保障与风险计量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建立健全产品精算管理的内部决策机制。
同时,建立可检视、可计量的回溯机制,优化精算模型,定期开展回溯。
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精算师协会应持续做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研究编制工作,健全精算师职业道德评价及管理机制,督促精算师持续提升专业性、独立性和职业道德。
04 市场影响: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第四套生命表的发布和应用将对保险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第四套生命表反映的人群风险变化特征,有助于保险公司科学精准设定保险保障责任,提供更加丰富多样、质优价稳的保险产品。
这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和财富管理需要。
《通知》对人身保险业科学规范使用第四套生命表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助于行业持续提升产品定价精准性、科学性,强化风险防控前瞻性、有效性。
同时,这一新规也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05 未来工作安排:监管与行业协同推进
金融监管总局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将从多个方面推动生命表的落地应用和持续完善。
一是督促行业落实《通知》要求,持续做好生命表的应用和检视工作,不断增强数据治理能力,提升保险保障水平。
二是严格生命表等各类精算参数监管,强化精算工作人员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引导行业科学运用生命表等基础工具,发挥保险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助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改善。
随着第四套生命表的实施,保险公司将能够更精准地定价和评估风险,养老类业务表将更科学量化保险人群人口老龄化与预期寿命演进趋势,帮助保险公司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养老保障需求。
而对于普通保险消费者来说,新规意味着更公平的产品定价、更合理的红利分配,以及更贴近实际风险状况的保险保障。
生命表的迭代,正推动中国保险业向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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